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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市五届人大一、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优秀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7-11-01  (来源:)

20171031日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人大代表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责任感,不断提高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和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下列被评为市五届人大一、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优秀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市五届人大一、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优秀建议(10件)

1.欧阳莉萍代表提出的财经类第5号:关于请政府加大协调力度推动建设甲山路与铁路立交工程项目尽快通车使用的建议;

2.欧阳莉萍代表提出的财经类第6号:关于落实桂林市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专项经费的建议;

3.罗建军等代表提出的农业类第15号:关于启动全州县弄岩水库枢纽工程建设解决白宝乡水资源极度匮乏难题的建议;

4.谢直毅等代表提出的农业类第19号:关于加大对贫困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

5.陶春发代表提出的旅游类第28号:关于公交线路延伸到尧山花卉基地的建议;

6.徐维升代表提出的城建环资类第43号:关于尽快解决中山南路(桂林站路段)过马路难问题的建议;

7.方悦仁代表提出的城建环资类第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基础设施——— 公共消防栓建设的建议;

8.刘长记代表提出的城建环资类第55号:关于优化中山路等城市主干道接入口及附属设施的建议;

9.唐朝华等代表提出的教科文卫类第73号:关于加快桂北红色旅游建设的议案(转为建议)

10.齐桂平代表提出的城建环资类闭会期间第1号:关于解决桂林市饮用水和用水安全问题的建议。

二、市五届人大一、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承办建议先进单位(10个)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委。

希望受表彰的人大代表和承办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广大人大代表应努力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倾听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依法监督和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各部门、各单位应以先进为榜样,依法办理代表建议,进一步提高承办建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推进我市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主办:桂林市人大常委会 承办:桂林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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