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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大监督促进财政资金管理
2017-11-26  (来源:叠彩区人大常委会 粟卫宏 黄金城)

——关于叠彩区财政资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促进政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叠彩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开展了专项调研。调研组在查阅帐目的基础上,分别与区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叠彩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内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国库管理的预算内资金主要由区本级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级财政部门调拨收入构成,预算经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区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预算单位根据年初下达的部门预算进行财政资金申请,经单位局领导和区分管领导审核签批后,区财政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项目明细和实施进度下达用款计划额度,汇总区内预算单位的资金需求,编制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后,进入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程序或授权预算单位走报账流程。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内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预算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拨付区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区财政收到商业银行的到款通知,及时通知相应的预算单位将财政专户资金转回预算单位的专户,预算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资金使用要求按规定进行使用。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使用管理。区本级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主要来源是上级部门下达的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财政严格按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的预算单位、用途及支出功能科目,参照纳入国库管理的公共财政预算内资金模式进行管理。

(三)财政资金的安全性管理。区财政安全性管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账户管理,财政国库按照国家规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预算单位、商业银行、人民银行及上级财政部门进行财政资金指标录入、用款审核、资金支付及清算工作,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于大额支付、向同名账户等存在财政资金支出风险情形进行系统自动拦截,同时在月度终了,区财政及时与国库及商业银行进行对账工作,区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进行年度对账工作。二是印鉴管理,财政资金所在的国库及商业银行开设的专户实行严格的印鉴管理制度,主要体现在预留印鉴由单位法人、公章、财务人员私章构成,分属于不同的岗位管理,财政资金的使用,通过财务人员审核完成后,加盖财务人员印鉴,同时进行用章登记,对用章日期、事由等可以清楚查询,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较好。

二、叠彩区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在国家公共财政体制下,随着财政资金的不断增加,要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过程要建立合理的结构、进行科学配置,重视程序的严密性和制约性,科学配置资源,合理控制结构,保证权利的运行和财政监督同步,更加规范地对财政资金进行管理。叠彩区财政资金管理还存在以下一些薄弱环节:

 (一)分配协调能力不足。上级财政部门财政资金分配机制和决策机制基本上是分离的,分口管理和分口对下分配的模式下,对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的总体情况不能充分掌握。信息滞后出现了资金整体协调能力存在较大的漏洞,难以整合资源处理全区的大事要事,资金的条块化导致大量的上级转移资金趴在账上,沉淀为存量资金。

 (二)库款紧张,存在运行的风险。在当前的财政结算体制下,城区的组织财政收入只有区本级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部分进入叠彩区国库,上级调拨收入情况依托于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文件的情况,经济发展底子薄,基础差。被市财政部门暂停调拨补助资金是由于超调上级财政资金,加上财政收入不能做到均衡入库,财政资金库款紧张,因此,存在一定的财政运行风险。

 (三)绩效管理缺失,使用效率较低。加强预算单位财政支出进度、预算执行方面的绩效管理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对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方面涉及较少。预算单位负责对接此项工作的人员并非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所涉及的绩效考核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都是比较单一,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考核指标拿捏不准,造成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缺失情况。

三、加强叠彩区财政资金管理的建议

为实现财政资金的良性循环,充分发挥财政杠杆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从不同的渠道入手,培植税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快速、同步增长,建议:

 (一)转变管理模式,完善分配体制。针对上级财政部门分口管理、资金条块化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精神,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各预算单位“沉睡”的财政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大项目和民生支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与编制中期财政规划、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财税体制改革相结合,实现年度间的动态平衡。

 (二)加强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从事后管理推向事前和事中管理,避免长期占用财政资金。各预算单位申请财政资金时提供财政资金使用明细、进度等项目财务资料,财政进行大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在事前把控财政资金的总体规模和资金使用计划。根据项目进度进行项目资金结算,对于进度较缓慢的预算单位,要求预算单位作出书面说明,无正当理由导致工期拖延,进度缓慢的预算单位将予以通报,并督促预算单位跟进进度,项目完成联合验收后,扣除质保金部分及时进行项目结算,缩短项目周期。

 (三)加大对组织财政收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目标责任,加强国地税合作,确保收入应收尽收和均衡入库,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规范非税收管理,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如加快安置房交付进度,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协调市财政局,争取预算内国债项目以及绩效项目资金落实到位,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协调市直相关部门,争取区重大重点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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