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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桂林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市人大代表覃双武的决定
2018-06-27  (来源:)

(2018年6月26日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桂林市人民检察院送来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许可逮捕市人大代表覃双武的请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许可桂林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市人大代表覃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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